狗狗三证是哪三证?
现在给宠物狗办理《养犬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答: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身份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犬只的免疫证明和犬只照片两张。 在办理登记时,还需携带犬只在30日内注射狂犬疫苗的有效凭证。
申请饲养犬只的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的单位应当出示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一)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住所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犬类免疫合格证明; (三)养犬专用笼具、箱具的照片; (四)养犬专用车辆的号牌号码、车辆型号及发动机号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在市区范围内从事活体动物交易的场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备案后,方可向所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申领《养犬登记证》。 在市外购买犬只(包括领养)的,除持有购买证明文件、检疫证明,以及注射疫苗的凭证外,还应持原犬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接受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和各区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审批后方可领犬。
此外还有一项关于“养犬登记证”的重要说明: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同一养犬人拥有两只以上犬只的,所拥有的第二只及以上的犬只,不予办理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