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如何鉴定狂犬症?
这个实验属于法医毒物分析的范畴,已经有很多实验室做过类似的研究了,不同地方做的结果略有差异,不过大体结果还是一致的。 下面我们详细说一下实验过程 和判断依据。
1.选取当地散养的土狗(江西地区)和纯种犬各一只,分别标记为A和B。
2.从两只动物的背部抽血(大约5mL/只),分离血清用于后续检测。 注意:在收集血液时,不要让动物舔到针头,避免感染。
3.将病毒注射入A体内使其致病;而B则不注射病毒作为实验对照。
4.分别于接种病毒后的第7、14、28天,采集A和B的唾液、脑脊液等器官的渗出液及组织液,检测其中病毒的核酸。
5.同时取正常狗的唾液等样品作阴性对照。 判断标准是,若标本中测得特异性核酸条带与阳性对照一致,即判定为阳性,表示标本中含有狂犬病病毒DNA;反之,则为阴性,说明标本中没有检测到病毒DNA存在。 经过多次重复实验,发现土狗在接种病毒后7天内发生疾病,且能在病发后的体液中检出病毒RNA,而在纯种犬体中未能检出。
这些结果表明,虽然不同种类动物对狂犬病的易感性不同,但一旦受侵,均能引起明显的临床病理特征,且有病毒RNA复制,提示这些动物能够产生中和抗体来抵抗病毒的侵袭。 而对于人类来说,由于有完善的免疫系统,一般仅通过接触患病动物的血液、分泌物才能传染,因此被患病动物咬伤而感染的概率不到3%。